(NIV作你們是屬基督的,所有格像是前面所提到的經節);他們的生活要印證他們的身分。哥林多人的自我表現,不合信徒的品格,像是自己作主,而事實上他們是屬基督的。 「基督又是屬神的」,達到這段話的頂峯。我們留意到保羅經常把基督與神同列。這段並沒有與他的敎訓矛盾,因爲他在此不是論及基督的本性,而是針對祂救贖的工作。他並沒有忽略祂的神性,同樣他也沒有忽略神子成爲人的眞理,祂取了卑微的身分,爲要成就救恩。在十五28對這順服降卑,是句很有力的聲明,正如這段一樣,表示神的兒子的確取了人的地位,爲要承擔拯救人的大工。祂,也是屬神的。 保羅從他們榮耀無比的產業,轉入傳道者本身來。他說人(包括分黨分派的哥林多人)對傳道者的評價,是無足輕重的。他們或站住或跌倒,是向神的,只有神的審判是公正合理的。 1.(英文有so then開始),既然如此,從上述的論點引出來,信徒的事奉旣然基於這等眞理,對使徒就有以下的看法:人應當看他們爲基督的僕人(執事),這僕人與三5(diakonos)一字不同,而是hypēretēs,(保羅只在這處用這字)。這字原意是underrower,即在大船下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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